詳細介紹
適用范圍:
適用于安裝在固定翼螺旋槳飛機,固定翼渦輪噴氣式飛機,渦輪風扇式飛機和直升飛機上的設備可燃性和耐火性能測試。
符合標準:
1. 符合 RTCA DO-160G-2010《機載設備的環(huán)境條件和測試程序》第 26 章標準要求;
2. 符合 CCAR25-R4-2011《中國民用航空規(guī)章 第 25 部 運輸類飛機適航標準》附錄 F 標準要求。
設備優(yōu)勢:
1. 試驗室能夠強制通風和強制冷卻通風,能夠產生足夠的氣流排盡燃燒氣體和煙;
2. 需要標準熱流量密度測量裝置(裝置熱轉換銅管需要能夠抵抗 1200℃的燃燒溫度);
3. 設備能輸出箱內溫度、濕度、燃燒器熱電偶溫度曲線;
4. 設備具有一組抗高溫的多視角拍攝機,能完整拍攝設備內的試驗情況;
5. 設備配備若干個獨立的耐高溫陶瓷盒,用以保護線纜和非測試配備設備;
6. 設備具有可調、可更換的燃燒固定夾,用于夾持各類受試產品;
7. 設備配備一套煤油燃料供給系統(tǒng),能為火焰噴燈提供足夠儲量和壓力的燃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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